教育工作通告
第一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覃正杰
在2018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3月1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8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五届三次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肯定2017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017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务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9.65%,保持了就业创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政策落实和基层就业取得新成效
一是召开会议和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二是强化督查考核。三是促进基层就业,全市共4200余名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四是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报名人数2.1万余人,比上一年度增加7000余人。
(二)创新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抓好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二是抓好平台建设。三是推出“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重点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四是开展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高校61所,团队5723支。
(三)就业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全市共组织各种形式就业双选活动5527场,提供就业岗位60.71万余个,岗位数与毕业生人数比超过2.7:1。二是组织校企交流。三是加强信息化平台的推广使用。
(四)就业帮扶实现预期目标
一是扎实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提供岗位5.84万个。二是严格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为22992名毕业生足额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839.36万元。三是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对有在渝就业意愿的新疆、西藏等地少数民族毕业生,提供3∶1的就业岗位信息。
(五)就业指导与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二是持续推进专家库教师巡讲工作,组织市级就业创业专家进校巡讲250余场。三是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对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骨干教师进行专项培训达400多人次。
(六)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完善服务平台。二是创新管理方式,自主研发就业数据审核和短信调查系统,解决了原有抽查方式反馈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加强就业反馈,发布了《重庆市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各高校按要求发布了本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
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一是不同类别、不同层次高校之间发展不平衡;二是部分高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创业人数太少;三是部分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四是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素质和能力不适应工作需求。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加强统筹领导,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
2018年,全市有普通毕业生的高校共计65所,毕业生总人数约22.2万,同比增加近0.7万人。总体上看,2018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总体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但总的态势稳中向好。对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但不能掉以轻心。
2018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五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促进更多毕业生在重庆就业创业,确保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中有升,确保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全市大学生创业率和创业项目质量不断提高,确保更多毕业生在重庆就业创业。围绕上述目标任务,2018年的基本工作思路和要求是: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到高等教育各项工作中,落实到立德树人全过程,落实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方面面。三是要全面加强党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办学思路和路径选择真正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上来,转到努力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上来。
(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更新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二是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推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
(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全过程,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是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全过程,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二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引导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三是旗帜鲜明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的核心要义,着力培养创新创业学生的爱国情怀和企业家精神,以及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向上向善的优良品质。
(四)扎实做好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切实满足每一位毕业生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是主动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中成长成才。二是准确掌握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优先提供就业指导、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扶持自主创业。三是提供充足岗位信息,岗位信息与毕业生的比达到3:1以上。四是明确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负责人、辅导员的具体帮扶目标任务,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落实结对帮扶。五是着力做好新疆籍、西藏籍等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为这些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就业创业指导,支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开通“创业绿色通道”,促进更多新疆籍和西藏籍等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内地就业创业。
三、落实重点任务,扎实抓好2018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鼓励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和我市发展战略
一是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国家和我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领域、重大产业等就业创业。二是主动服务我市“八大行动计划”和“三大攻坚战”,积极为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智能识别装备等智能产业,以及精准扶贫、重大风险防范和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提供足够优质的毕业生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是有关高校要细化实化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提供指导咨询、培训、经济资助等服务保障,加快培养输送具有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一是教育引导毕业生将个人理想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激发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二是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基层项目。三是落实好学费补偿(资助)、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补贴等政策,构建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长效机制。
(三)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从国家和国防建设大局出发,把征兵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积极完善政策保障,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做细做实宣传工作。三是与兵役部门紧密配合,在征兵报名、政策咨询、体检政审、审批定兵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上述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人数和征集人数“双增长”。
(四)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加大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经费的投入。二是继续办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实践活动及有关大赛,开展好优创优帮项目遴选和帮扶等工作。三是按照“广覆盖、全过程、普受益、可持续”的要求,健全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四是对自主创业学生,采取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其成功创业。
(五)全力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一是遴选第二批市级就业创业专家库成员,开展专家库进校巡讲工作。二是各高校要积极使用全市大学生信息二期平台,并落实信息审核责任制度。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二期平台,形成就业数据资源库,为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岗位和人才信息。四是严格落实教育部“三个严禁”工作要求,加大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审核力度。五是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追踪服务工作。
(六)建立完善就业反馈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二是健全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调整的联动、预警与动态优化机制。三是对办学条件不足、水平持续低下、就业状况较差的学科、专业,要按要求,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七)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二是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实现学校部门、院系、年级、班级“四级联动”。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
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严格督导督查;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违纪和失察失职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主送:各高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