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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的通告

作者: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6-27 12:45

校内各部门、各用人单位及全体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有关规定,现重申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

(一)“三严禁”

1.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  

2.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

3.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二)“四不准”

1.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遵守“三严禁”“四不准”要求,请各用人单位及全体毕业生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就业处反映和举报。

联系人:宋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023-49633951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就业处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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