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2027届毕业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关于调整优化全市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经办流程的通知》(渝就发〔2026〕6号)及《重庆市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6〕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7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均为本人,国家助学贷款需为本层次学历期间的贷款)。退学、休学、死亡等特殊情况非2027届能毕业生的学生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工作流程
(一)数据对比批次
1.对象筛选。市就业局已会同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对2027届毕业生信息校验比对,形成了待审核名单。
2.完善信息。各二级学院组织该名单内的2027届毕业生完善学院名称、联系电话、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基础数据私发各二级学院书记),并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就业处张英老师,纸质件签字盖章交至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3.学校初审
就业处汇总完善后的待审核表单,通过重庆智慧人社外网经办系统上传汇总信息,并进行校级初审。
4.区县复审
大足区相关部门在收到初审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对补贴资格进行复审。
5.名单公示。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学校分别在政府网站、高校官网对审核通过的补贴人数、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
6.资金拨付。2026年6月底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会同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信息系统将补贴拨付给个人,同时反馈学校补贴发放情况。
(二)自主申报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宣传指导。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2027年3月至2027年5月,学校、各二级学院对2027届毕业生开展政策宣传,核实数据比对名单外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指导他们进行申报。
2.申报流程。数据比对名单外符合申报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通过“渝快办”中渝悦·就业应用进行补贴申报,完善基础信息。
3.申报材料。数据比对名单外符合申报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对应申报类别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所在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所在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3)残疾人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如果提供的残疾证已过有效期,不能作为佐证材料,可以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进行查询并截图。
(4)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由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需包含毕业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零就业家庭情况、毕业生本人和户主的关系),或加盖公章的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
(5)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资格校验。学校就业处在毕业生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形成符合条件初审名单并报区人社部门复审。2026年10月底、2027年6月底前,区人力社部门进行复审。
5.名单公示。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学校在政府网站、高校官网对审核通过的补贴人数、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资金拨付。2026年10月底、2027年6月底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会同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信息系统将补贴拨付给个人,同时反馈学校补贴发放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一次性求职补贴是促进2027届在校困难毕业生求职的重要举措,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负责,严格落实经办要求,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确保补贴发放及时准确。
(二)加强协作。各二级学院加强跟踪指导,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告知到位、应知尽知,要积极发动符合政策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主动申报补贴。学校就业处需及时完成名单审核、上传、公示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银行账号、联系电话错误等情况,各二级学院及时反馈学校就业处进行完善修改,学校就业处并反馈至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如在发放补贴前出现退学、休学、死亡等特殊情况,各二级学院及时反馈学校就业处,学校就业处向所属区人力社会部门反映并提供相应说明,由区人力社保部门更改审核状态。如在发放补贴后出现退学、休学、死亡等特殊情况,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追回已发放补贴。
(四)压实责任。相关部门在工作开展中要做好数据流转过程中信息安全防护,严防泄露毕业生信息,要加强过程监督。若存在造假、骗取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区相关部门会对补贴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对骗取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责。
(五)其他说明。财政部门“一卡通”平台系统仅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存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银行。请完善个人账户信息时,一定要填写“一卡通”信息系统支持的银行,并填写到支行,例: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双桥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各二级学院在与审批通过的学生核实完善信息时,务必请学生提供准确的以上银行卡信息之一,确保能成功拨款。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49633951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就业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