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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三不得”的通告

作者: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1:36

校内各部门、各用人单位及全体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有关规定,现重申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三不得”的就业工作要求:

一、“三严禁”

1.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  

2.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

3.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二、“四不准”

1.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三不得”

1.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

2.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

3.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遵守“三严禁”“四不准”要求,请各用人单位及全体毕业生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就业处反映和举报。

联系人:宋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023-4963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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