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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表单采集报送的通知

作者: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3-02-22 14:59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重庆市将面向2024届毕业的在校生开展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报送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名单采集报送范围

我校2024届全体毕业生。

二、享受补贴对象及标准

我校2024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800元/人,每人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1.采集上传信息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2024届所有毕业生采集完善《在校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导入表单》,并于2023年3月20日中午12点前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通过钉钉发送至就业处张英老师处。由就业处负责汇总表单,并对国家助贷款学生进行核实,再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平台上传汇总信息。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事项:

重庆市户籍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市级核实及反馈

除国家助学贷款类别外的学生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按政策享受条件对学生实名制信息进行比对,形成享受补贴学生名单反馈到学校。

3.核实增补名单

就业处将未通过名单和佐证材料清单发放至各二级学院(部),符合政策享受条件但未在补贴名单中的学生按佐证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并于2023年4月20日之前将佐证材料交到图书馆A113办公室张老师处。

4.公示

就业处将2024届毕业生中拟享受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就业处负责提交增补名单。

(二)核实信息

公示名单中的学生于5月30日前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及账户信息,并在线签署诚信承诺书(在线签字确认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学校将最终确定的补贴学生名单发送至各二级学院(部)。

(三)拨付资金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收到补贴人员名单后对辖区内各学校补贴人数及补贴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资金拨付至各学校。学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提交财务发放流程将补贴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四)告知情况

学校在完成求职补贴资金发放后,各二级学院(部)应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是对困难毕业生帮扶的重要措施,涉及毕业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报送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准确,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尽享。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数据流转过程中信息安全防护,严防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就业处要做好与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的对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发放资金;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加强过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通道,严格对举报投诉骗取求职创业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责。

(三)若需帮助可联系就业处张老师,电话:023-49633951。

就业处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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