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宏志助航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20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教育部在中央公益彩票基金支持下实施了“宏志助航计划”项目。为进一步扩大帮扶成效,帮助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按照教育部、市教委宏志助航计划地方计划,我校将组织开展的“宏志助航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
(一) 培训名额
本次集中培训我校限报2024届毕业生60名。为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集中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 培训对象
本次集中培训面向我校2024届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适当吸纳部分其他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
地点暂定,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 培训时间
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五)参训学生名单提交
各学院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参培学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9月10日之前前提交就业处(电子档、纸质档均需提供)。
二、网络培训
(一)培训对象
网络培训主要面向我校所有有培训需求的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残疾、零就业、孤儿等)毕业生和在校生。
2023届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中,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名单见附件2)应参加本次网络培训,向学院提交学习证书。
(二)培训平台
培训使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开发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网址:https://hzzh.chsi.com.cn)。学生在平台注册登录后,自主选择课程学习,记录学习情况。平台部分课程提供学习证书,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内容后,可免费申领学习证书。详见网络培训平台使用说明(附件 4)。
(三)培训安排
网络培训由学生根据培训需求自主选择,学生可随时通过PC端登录免费学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参与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畴。
(二) 开展专项帮扶
各学院要持续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健全“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并组织有意愿的学生积极参加项目培训。积极整合就业资源,精准拓展市场化岗位渠道,为参训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帮扶,帮助他们尽早就业。
(三) 注重工作策略
各学院在项目实施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决避免任何给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贴标签的做法,切实保护他们的心理健康和正当权益。
(四) 做好宣传推广
各学院要持续加强“宏志助航计划”宣传力度,确保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应知尽知”,切实提高他们的参与度、获得感、满意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传播渠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帮扶宣传活动。加大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政策、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力度,广泛挖据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充分展现出精准帮扶工作的成效,营造关心关爱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就业处
宋焕新,张英,023-49633951
附件1:集中培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2:网络培训2023届就业困难群体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名单
附件3: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参培学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4:培训平台使用手册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就业处
2023年8月29日
附件3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参培学员情况统计表.docx